2006年9月9日, 桂花园社区居委会又迎来了“九九”重阳节,该社区居委会用一直惯用的普法方式即利用节假日普法,在居委会进行了法制讲座。上午九点,桂花园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内鸦雀无声,前来过节的老年人在子女的陪同下,齐聚一堂,正在津津有味的听取舞阳司法所的程兆民同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程兆民同志向该社区的老年同志宣讲了家庭赡养、社会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内容。当他讲到“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内容时,全场听众给予了热烈的掌声。会后,老人和子女们纷纷前来表达内心的感受,认为通过这次普法学习,进一步明白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时确了做子女的义务。
桂花园社区居委会通过这种普法形式,针对性强,效果好,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居民的权利义务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