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以“三查”、“四术”服务为基点,切实搞好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打击“两非”五个重点,以“关爱女孩”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好奖扶制度,推行城市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农村实行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两大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争创“四优一满意”计生服务站活动。确保全市保示范,全州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杜绝政策外生育及大月份引产,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0%,统计准确率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录入准确率达100%,药具应用率达100%,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享受生殖保健普查重点对象一年不少于3次、非重点对象一年不少于1次,参检率达100%,外出对象寄回孕检证明率达85%;当年怀孕、生育、节育对象随访按规定落实到位,怀孕对象登记及时率达100%,对留在本地的政策内怀孕和生育对象按月访视率达100%;流动人口办、持、验证率分别达100%,流动人口查询信息有效反馈率达100%;改制企业的育龄妇女归属清楚,接交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以上,其中当年征收率达70%以上);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率、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奖扶资金足额发放率均达100%,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并按上级要求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计生组织网络,并经常性开展工作;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明确职责、搞好服务,努力提高计生工作的综合管理水平
(一)、计生办要严格履行好培训、检查、督办、协调的职责,以一流的工作水平完成各项责任指标。
1、及时掌握并协助村(居)委会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总结借鉴本区域和外地计生工作服务管理的新经验新举措,推动全办计生工作提档升级。切实落实好“村(居)委会为主、组(小区)配合、户落实”的计生工作服务管理体系,主动独立完成本单位计生宣传、孕情监测、节育(补救)措施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辖区单位工作指导、优质服务等六项主要工作。
2、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落实情况和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定期指导督办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整改未到位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计生服务站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发挥在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作用。
1、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三查”“四术”服务工作暂行规定》,认真抓好计划生育“三查”与随访服务工作,严禁超范围服务,杜绝各类计划生育手术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项责任指标的完成,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四优一满意”服务站。
2、要做好以技术服务为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认真贯彻实施“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会同村(居)委会安排落实具体时间,落实重点对象一年三次、非重点对象一年一次的计划生育“三查”优质服务工作,确保参检率和群众满意率达100%,同时严格按要求做好随访服务,并做好记录,真正做到日清月结。
(三)、各村(居)委会要强化管理,搞好服务,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人口与计生工作水平,确保责任目标的落实。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定期听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切实解决计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村(居)委会干部、组长、协管员联系点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处理措施及时到位,认真落实好所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2、要落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制度。建立政策允许、群众接受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3、村(居)委会及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辖区内流动人口经商、就业 、学生入学等问题要优先妥善解决,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手术费从各村(居)委会及辖区各单位的计生业务费中支出。
4、社区、各单位要按照“以静制动”的工作模式,坚持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原则,狠抓房屋出租户及门店合同化管理,同时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办、持、验证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对流动人口管理,严格按照“一证管多证”的原则办事,积极推进联动机制,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强化宣传,外树形象;抓好培训,内强素质。
(一)、要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加大外宣力度,各单位要以人口学校为载体,认真搞好计生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开展“婚育新风光荣户”创建活动,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力推动文明婚育观念、政策法规、科普知识进村入户,入户率达100%,知识普及率达100%,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良好舆论环境,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二)、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各级计生干部要大力弘扬周国知精神,牢固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同时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计生办全年集中举办业务知识培训1次以上,村(居)委会要坚持每月以会代训的例会制度,全年开展计生协会(信息员)活动不少于4次,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奖励机制。
四、严格督查和奖惩,促使计生工作整体平衡发展
(一)、严格检查督办,继续加大对计生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计生办要根据计生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阶段性具体工作任务,对各村(居)委会、社区各单位每月抽查一次,督促计生工作日清月结;每个季度集中检查督办一次,并将检查结果给予通报;村(居)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对所辖单位和村民小组的计生工作进行检查,树立典型,督办后进,促使工作平衡发展。
(二)、严格考评,加大经常性工作考评分值比重。对各村(居)委会全年计生工作按平时(政策外怀孕及拒绝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的处理,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参与,并将参与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内容之一)、半年各占20%,年终占60%的比例,综合评价考核,以确保经常性计生工作上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四个重要文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计生服务站要加强管理与考核,工作实绩与业务经费挂钩,分半年和年终严格按责任制考核兑现。
(三)、严格奖惩,集中奖励先进典型。凡省、州、市考核全面完成责任指标或上级充分肯定的单位给予适当加分,凡省、州、市平时抽查或年终考核出现问题的单位,给予适当扣分,办事处通过抽查发现问题,或经多次督办未积极主动落实到位,适当扣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办事处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居全办19个村(居)委会前列,工作有创新,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