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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党委 舞阳坝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强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队伍不动摇,坚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法不动摇;突出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打击“两非”五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实现计划生育率100%,杜绝大月份引产,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75%,统计准确率和育龄妇女信息录入准确率达100%,药具应用率100%;做到已婚育龄妇女享受生殖保健普查一年1次,重点对象孕情、环情监测一年3次,参检率达100%,外出重点对象寄回孕检证明单达85%;确保当年怀孕、生育、节育对象随访按规定落实到位,怀孕对象登记及时率达100%,对辖区政策内怀孕和生育对象按月访视率达100%;流动人口办、持、验证率分别达100%,流动人口查询信息有效反馈率达100%;改制企业的育龄妇女归属清楚,接交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5%以上,其中当年征收率达70%以上);群众对奖励扶助制度知晓率、奖励对象确认准确率、奖励资金足额发放率达100%,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并按上级要求发放到位;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严格按照与办事处签定的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强化工作职责
(一)办事处党委:统一领导全办的计划生育工作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层层签定计划生育责任状,并督办落实;坚持每两月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听取分管领导、驻村领导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二)计划生育协会:发挥本级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积极争取党政领导解决协会工作中的困难,为下级协会创造好的工作条件;组织本级协会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按照上级协会的要求,指导、督办、检查辖区各单位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三)辖区省、州、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办直单位、机关办公室: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将干部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及家属中待业的子女、空挂户、居住在本单位的常住人口纳入计划生育管理对象。严格按照与办事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检查、指导、督办全办计划生育工作,按时上报各种业务统计报表,为办事处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加强计生专干培训,负责对基层基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安排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完成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任务。
(五)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与办事处签订的合同及工作流程,负责做好重点对象一年三次,一般对象一年一次的“三查四术”技术服务;参与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按时上报相关业务报表;搞好生殖健康咨询和避孕药具发放管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不准”,发现政策外怀孕,及时与计生办及相关村(居)委会联系,并协助落实;搞好服务中心的自身建设与管理,争创“四优一满意”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六)派出所:在办理出生婴儿入户及育龄人群户籍迁入手续时,负责核对相关证件:1、婴儿入户时必须持《出生婴儿证明单》、《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单》;2、办理育龄人群入户时,必须见迁出地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单》和迁入所在地村(居)委会的《接收管理通知书》方可办理。3、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时,必须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查验情况进行登记,按季通报给相关村(居)委会。积极为计生办提供育龄群众户籍证明,对阻碍计划生育公务的行为按规定进行严惩。配合搞好流动人口的清理。
(七)工商部门:在为外来人口办理或换发营业执照时,负责核实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做好登记;协助计生部门对私营业主的计划生育实行依法管理;规范避孕药具零售市场。
(八)卫生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218号令,在接收产妇住院分娩时,负责查验是否持有《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对无证的,要及时与该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办)计生办联系,并协助落实补救措施;严格B超和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对B超和终止妊娠药物的使用要有记录及相关证明,严禁对无证明的育龄妇女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对个体医疗诊所违规零售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和使用B超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九)铁路、高速公路、金桂大道办公室: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督促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把人口变动情况按月上报到相关村(居)委会;对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要求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负责处理流动人口中的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
(十)村(居)委会:负责安排、部署、检查、督办考核本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按“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计生中心户、治安中心户、党员活动中心户)认真落实到位;制定相关奖惩制度,明确责任,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积极主动地组织人员处理政策外怀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在处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及时与办事处联系点的领导联系,由办事处领导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共同落实;做好“三查四术”的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程的宣传与落实;宣传、落实适龄青年的婚前检查(农村免费检查);落实计划生育的有关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经费及节育手术费(含流动人口及辖区内的非农业人口)的落实;组织召开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月例会,督促驻组(小区)干部齐心协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年终对村(居)委会驻组(小区)干部、组长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兑现;督促计生专干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指导辖区省、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小组(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三、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
大力实施“生育文明幸福推进计划”,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开展以“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为主要内容的“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评比表彰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媒体对外进行宣传,各单位要以人口学校为载体,定期组织育龄群众进行生育文明、优生优育、科普等知识的学习,同时进村(居)入户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宣传品入户率达100%,知识普及率达100%;增强群众生殖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从根本上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落实和完善奖扶制度。
四、坚持依法管理
依法处理违法生育的当事人。坚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名人、富人、党员、干部超生行为,除按法规和党纪政纪处理外,不能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已经当选的,按法定程序取消或罢免其资格;对违反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从严处理,对其所在单位当年在各类评先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在流动人口集中的村民小组、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地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楼、门、栋长负责制。
五、抓好计生干部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
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计生办全年集中举办业务培训1次以上,村(居)委会要坚持每月以会代训的例会制度,全年开展计生协会(计生信息员)活动不少于4次。制定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计生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建立计生信息网络,确保计生信息及时准确。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把每月的人口变动情况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六、加强督查和考核
办事处计生办对各村(居)委会的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督办,做到日清月结,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办例会上进行通报,未按时整改到位的,上报办事处在全办进行通报;村(居)委会要对所辖单位和村(居)民小组(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促进工作平衡发展。加大经常性工作考评分值比重,对各村(居)委会计生工作考评,按平时考评占20%(政策外怀孕对象的处理,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参与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内容之一)、半年考评占20%、年终考评占60%的比例进行综合考核,提高经常性计生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四个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实绩与业务经费挂钩,严格按责任制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兑现。
中共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委员会
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
2008年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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