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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坝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培训及考试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委会,办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普遍增强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我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办事处党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决定在2008年4月27日组织全办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内容
全体参加人员共同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以及“五五”普法教材的部分内容。
二、参加培训和考试的对象
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经所、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学校教师、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及考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用集中培训和统一考试的方式,培训和考试地点均设在舞阳中学。培训利用多媒体教学方式集中统一进行,学习时间为2008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由办事处法制宣讲员秦升才和袁碧芳主讲。考试实行集中、限时、开卷方式,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时间为下午2:30至4:30结束。
四、培训、考试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会前准备
1、24日召开培训及考务工作会议,对全办的“五五”普法培训及考务工作进行安排布署。
2、25日上午所有参培参考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上报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所)。
3、普治办会同舞阳中学于4月26日安排好培训及参加考试人员的会场,所有参加人员到指定的位置就坐,参加培训和考试。
(二)试卷分发。由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分发。
(三)考试。办事处普治办负责组织,市普治办派员监考。
(四)阅卷评分。由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人员阅卷评分,评分标准由州普治办提供。考试结束后,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将成绩花名册在全市通报,并按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颁发合格证。
五、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办“五五”普法培训及考试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完成普法阶段性任务,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向文政为组长,办事处党委组织、统战委员陈斌,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涂学柱、办事处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胡宁品为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中心学校、社事办、经济发展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领导小组。各参加本次培训和考试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培训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要求达到90%,否则将视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合格单位,直接影响到综合治理考核结果。
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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